农业农村部就“关于支持新疆内蒙古发展“张杂谷”等谷子牧草”的建议做出答复

2020-11-10  来自: 中国绿色生态农业网 浏览次数:340

11月9日,农业农村部在官网发布《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175号建议的答复》,针对赵治海代表提出的“关于支持新疆内蒙古发展“张杂谷”等谷子牧草”的建议,农业农村部经商财政部、国*院扶贫办做出答复。

关于支持和鼓励新疆内蒙古发展“张杂谷”干草种植基地,整合各级资金支持“张杂谷”产业链条,答复称,“十三五”期间,农业农村部制发了《全国种植业结构调整规划(2016—2020年)》,指导各地科学有序推进种植结构调整。农业农村部在包括新疆、内蒙古在内的“镰刀弯”地区实施粮改饲,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开展优  质饲草种植收储,“张杂谷”作为其中一种改种品种,已纳入政策支持范围。通过财政资金引导作用,调动养殖场户等市场主体收贮、使用优  质饲草料的积极性,依靠市场机制拉动种植结构调整,促进草食畜牧业发展和农牧民增产增收。农业农村部还通过中  央财政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扶持资金,支持国内相关科研机构的科学家围绕谷子糜子产业发展需求,开展适合产业化生产的谷子糜子品种选育、绿色防控等提质增效配套技术集成示范,为谷子糜子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。国*院扶贫办印发了《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》和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通知》等文件,对项目库建设提出相关要求,明确了县级承担项目库建设主体责任。新疆、内蒙古的贫困县可根据当地资源禀赋和脱贫攻坚实际需要,将“张杂谷”等小杂粮产业纳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并予以扶持,相关金融机构可结合项目实际,自主决定对扶贫项目给予金融支持。财政部通过中  央财政科技计划(专项、基金等)支持符合条件的相关农业基础前沿、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示范等创新活动,符合条件的相关研发工作都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中  央财政科技计划(专项、基金等)的支持。

下一步,农业农村部将继续支持和鼓励新疆、内蒙古等地区因地制宜推广“张杂谷”种植,加大对“张杂谷”牧草产业链条中研发、销售和使用等各环节的支持力度,推动包括“张杂谷”在内的优  质饲草作物生产发展,提高作物产量和品质,促进贫困地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。

关于鼓励自主研发经销“张杂谷”牧草种子,答复称,为推动草食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,保障优  质安全草食畜产品有效供给,促进畜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,加快现代畜牧业建设,农业农村部制定印发了《全国草食畜牧业发展规划(2016—2020年)》,明确提出要坚持“以养定种”的原则,因地制宜推进优  质饲草料生产,加快发展商品草,加强牧草种子繁育基地建设,不断提升牧草良种覆盖率和自育草种市场占有率。今年农业农村部制定的《2020年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工作要点》中,明确提出要继续完善国家“十四五”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规划,组织推动制种大县奖励政策实施,支持各地创建认定以种业为主的现代农业产业园。

下一步,农业农村部将继续关注“张杂谷”的推广应用,支持地方因地制宜发展包括“张杂谷”在内的区域特色粮改饲品种种植,加强支撑技术研发力度,助推各地种植业、畜牧业产业发展和产业扶贫等相关工作。

关键词: 绿色生态农业       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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